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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六章 捣巢(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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疲惫的马儿奋起余勇,驮载着骑士,沿着一处缓坡冲了下来。

最前面数十人身披银色的铁甲,戴上面帘之后几乎就是鬼魅。

牧地内外到处都是惊慌失措的呼喊。

女人一把抱住小孩,没有往帐篷奔去,而是去牵马。

“嗖!”一箭飞跃了很长的距离,破空而来,将女人钉死在地。

小孩呆呆地看着口角溢血的母亲,久久不愿相信。

老人抄起一把草叉,迎着来犯之骑就冲了上去。

他一脸坚毅,同时也满脸绝望。

部落里绝大部分壮丁健妇都跟代王走了,壮丁为代王打仗,健妇放牧部落里的牲畜,为代王大军提供补给,并转输资粮。现在留在牧地的,不过千余老弱妇孺罢了,他们完了。

少年取出骑弓,一时找不到马,就站在地上射箭。

鲜卑箭簇与匈奴不同。

匈奴人的箭射程较远,频次较慢。

鲜卑人的箭射程较短,箭飞行速度快,发射频率也高。

此人箭术有几分火候,抬手两箭,两名义从军精骑应弦而倒,跌落马下。

“噗!”一骑从少年背后掠过,都没用力挥砍,长长的马刀只轻轻一划,就在少年背上制造了恐怖的伤口。

此人杀完少年,又疾冲几步,将一举着木矛的女人头颅划断。

燃烧着的火把被扔进了帐篷中,火苗嗤嗤作响,将毡布、毛毯瞬间引燃,瞬间火势大张。

无数骑兵策马而来,高高扬起的马蹄几乎要践踏到人的脸上。

锋利的槊刃将一个又一个人挑起,然后像甩破布玩偶一样将其扔进火堆中。

更多的火把被扔进了帐篷、草堆乃至车辆之中,整个营地浓烟滚滚,火光冲天。

少许留守的丁壮抢得马匹,狂奔而出,然后在远处结阵。

他们从马鞍下取出角弓、刀剑、长枪,满脸悲愤,准备与入侵者拼了。

就在这个时候,身后的山坡上响起一阵马蹄声。

有人扭头望去,却见高高的蒿草之中,上千轻骑奔马而出,手里拿着角弓,分往左右包抄而来。

这是段末波所率之落雁军一部,埋伏于对面的山梁之后,只待邵慎带着义从军冲锋之后,再拊背而来,自后掩杀。

这帮人是真的狗!对付一帮老弱病残,还他妈玩心眼子。

落雁军一出现,立刻将丁壮们的悲愤驱散,勇气浇灭,除了寥寥数十人大吼着拈弓搭箭,迎上落雁军外,另外百余人则一哄而散,往远处的山岭中逃去。

段末波分出一部分人手追击,然后带着帐下的段部鲜卑骑士与这些拓跋附庸部落展开了厮杀。

角弓对角弓,比的就是谁箭术准、投射频率高、覆盖面大。不过数十骑而已,战不一合,很快就淹没在了落雁军将士密集的箭雨之中,只剩寥寥几匹孤零零的战马,停在主人身边,拿舌头舔舐,试图唤醒他。

正面战场之上,义从军左冲右突,营地内尸横遍野。

鲜血、火光、浓烟构成了这里的底色,奔走的人群,惊慌失措的面容以及绝望的哭喊,成为了底色之外的生动形象。

这个营地完了。

男女老少上千人,被斩首四百余,逃走了二三百,剩下的被聚集在一起,或瑟瑟发抖,或哀声哭泣,或麻木死寂,或怒目以对。

在他们不远处,是一位位高踞马背之上的骑士。

银色的盔甲上沾满了血迹、烟灰。

面帘下是一双冷漠的眼睛,看着他们时仿佛在看牲口一样。

长长的马槊握在手中,槊刃上还在缓缓滴着鲜血。

马儿不耐烦地刨着蹄子,似乎在催促主人赶紧杀光俘虏。

这些都是战争机器,无情的杀戮刽子手。

“还不动手?”段末波策马而至,问道。

义从军骑兵没反应,只看向邵慎。

不远处响起脚步声,那是刚刚收队的府兵。

他们不擅骑战,故下马埋伏于道口,谨防遇到敌军,毕竟这些日子以来已经挑了两个部落了,肯定有人逃出去报信,说不定这会已有贼军开始往这边汇集了。

“杀了。”邵慎回瞪了段末波一眼,下令道。????话音刚落,有那听得懂晋语的胡人立刻露出惊恐的面容,转身就跑。

他们的动作带动了更多人,一时间全是呼啦啦起身逃窜的人群。

义从军骑士策马慢跑,也不急追,就静静地跟在后面,时不时用马槊挑起一人甩出去。

段末波挥了挥手,一队落雁军骑士跟了上去,抽出刀剑,左右包抄。

随军文吏叹了口气,没阻止。

击破前两个部落时,总计俘获了两千老弱妇孺。当时走得不远,全军马匹也不太够,故分派了少许军士将马留下,押着这些人步行回返,打算作为战利品卖掉换钱。

但现在已经深入敌境很远了,显然不可能再这么做。

残忍的杀戮很快就结束了。

段末波引人离开,至道口、山梁后布防。

义从军下马休息。

府兵们上前,一一搜捡能用的物资。

“这么多牛羊,若能带回家就好了。”冯八尺看着满圈的羊,遗憾地说道。

方才为了制造混乱而放火,居然烧死了不少羊,实在可惜。

中原百姓想买牲畜都想疯了,草原上又这么多,可惜啊,做买卖多好,何必打打杀杀?

“没有辅兵,这日子过得一点不舒坦。”旁边有人从圈里牵着一只羊,准备去杀。

作为府兵老爷,平时只需要训练、出征,什么时候要干杀羊做饭的事情?

但没办法,此番出兵没有辅兵,骑兵比他们更“老爷”,那就只能让他们这些骑马赶路的步兵干杂活了。

“一会多吃点,再多熏点肉脯。”冯八尺走到一个被烧得不成样子的帐篷中,拿刀挑挑拣拣,竟然找到了几块干酪,掸去烟灰后,小心地收了起来。

另外一名府兵居然找到了几块鱼干,顿时笑得合不拢嘴:“中陵川里竟然有鱼?”

“我听人说,鲜卑人以鱼为贵物,其君王就喜欢观鱼。”冯八尺继续挑拣着,随口说道:“草原上那些个湖泊,只要不是咸水,都有鱼,酋豪打猎时,就喜欢在湖泊周围扎营,湖中网得鱼,草中猎得黄羊,此皆上品。”

“司马,你怎知道?”府兵问道。

冯八尺咧嘴一笑,拍了拍他肩膀,去另一个帐篷扫荡了。

府兵莫名其妙,我和他都大字不识一个,为何他比我优秀这么多?想到最后,突然明白了,自家婆娘不识字,冯司马的妻子可不一样啊。

说话温温柔柔,细声细气,肤色还白,又会写诗作赋,打理家业,在平丘龙骧府那一众女眷中,当真鹤立鸡群,不知道多少人暗暗咽口水。

我也要抢一个!

营地外的山梁上,邵慎、段末波以及府兵部曲督陈铜根(原幕府舍人)三人正在观瞭地形。

“七八天了,拓跋氏肯定已经知道不对,要派人来围剿咱们了。”段末波目光深邃,眉头紧皱,然后指着中陵川,说道:“按图上说,沿此河向北,可至汉善无故城,可确切?”

奔袭最怕迷路。

一旦碰上这档子事,可就不知道能不能回去了。

“向导也是这么说的。”陈铜根说道:“中陵川流向西北,经善无故城西,乃汉雁门郡旧地。又西北流,右会一水,鲜卑谓之‘吐文水’,再向北则有沃阳故城、参合陉,近处有湖池,曰‘参合陂’。”

“真要去那里?”陈铜根脸色不是很好看,连忙补充道:“我听闻拓跋氏几年前将沃阳故城重建了,置军戍守,乃北都左近列栅之一。”

邵慎仔细拿着地图端详,心中举棋不定。

诚然,越往那个方向走,越危险,越容易遇到敌人的大队兵马,乃至拱卫北都的精锐甲骑,很有可能导致他们全军覆没——即便不覆没,也会有较严重的伤亡,以至于奔袭难以为继。

拓跋鲜卑可不是那种逐水草而居的游牧部落。

人家在北都盛乐附近构筑了不少军镇城池,各有兵数百至数千不等,即便这会抽调了不少人,剩下的仍然不少,不是他们能攻下的。

除非人家像匈奴那样,只有一个王庭,随时迁徙,那你倒可以尝试一番火烧王庭。

段末波也叹了口气,道:“别去那边了吧。拓跋氏自得雁门之后,建南都平城,整修两都驿道。那一片若被外人占据,很容易威胁到两京大驿道。别看这会都是附庸部落在放牧,再过些年,我看这些部落都得走,换成拓跋氏信得过的人。”

两个人都这么说,让邵慎有些不悦,他想了想,道:“先向北,去善无故城左近瞧一瞧,若有机会,便杀他个天翻地覆。若没机会,转身就走,向东突进。反正现在也有了些马了,能跑。”

陈铜根用复杂难明的眼神看着邵慎,仿佛在说你这么急着立功作甚?你是梁王的亲侄子啊,哪怕功劳不显,也不用担心升不了官。

段末波则继续叹气。

他喜欢功劳,但更爱惜性命。如果是冲草原上的部落,他也没这么害怕,上千里都跟你上了,但这是有城池、有常备军、有京畿镇戍体系的国家,太冒险了。

不过,邵慎明显想赌一把,人家还是主将,他能怎么样呢?

“休整一天,明日拂晓出发。沿中陵川北上,直趋善无。”邵慎做出了决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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