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到何伢子,六爷爷就开心起来了。
这几天,他是糟心了。
想到那个儿子媳妇,他就不太舒服。
何局诧异,刚才还好好的,怎么就这样了?
“老爷子,是不是发生什么事情了?”他很奇怪,这老爷子不是很喜欢何伢子么?
不,南竹村的老一辈,都喜欢何伢子。
那是打从心底的喜欢,因为这是他们村出色的后辈。
至于老河村,那就算了,那一村子的人都是懒鬼。
南竹村的老一辈,不只是因为苏何出色,更因为,苏何出色,可以带挈南竹村的后辈一起致富。
一个村的人,都是沾亲带故的,都是一个族的。
谁落后,也不太好。
所以从大爷爷开始,都对苏何很好。
这是因为他们确实是喜欢这出色的外孙子,更因为,这外孙子带给南竹村的变化。
六爷爷叹息一声,看了看何局,说道:“你也不是外人,我就和唠叨一二。”
“是,您老说。如果有什么烦心的事情,也多和我们说说。我们如果有什么能帮忙的,都不会吝啬的。”
“哎。”
六爷爷听一个外人都是这么好说话,想到自己那糟心的儿子,就气不打一处来:“你说,我家那个儿子媳妇的,怎么就想不通呢?这好好地在何伢子的店里帮忙,学了手艺,又学了管理。结果,什么忙都不帮,这才多久?就辞职走了。”
何局一愣,六爷爷家里的事情,他也没打听,所以不知道。
至于店里走了几个厨师的事情,他倒是隐约听过这件事情。
外面有人挖九鼎食肆的厨师,这是碧水市都知道的事情。
九鼎食肆的厨子手艺好,会的菜色多,而且还都会做几手点心。
这放在外面的饭店,都是当大厨用的。
结果九鼎食肆这边,这样的厨师很多。
何局稍微一想,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。
还是薪水的问题。
“老爷子,也别太生气了。这人往高处走,大家都是想要多赚点钱,给家用的。”
他这一说,六爷爷就知道这人心思通透,一下子就想到了重点了。
他有些痛心疾首:“你说现在的人都怎么了?咱们这可是要讲人情的,有恩不报,就指着几块钱?”
那可不是几块钱,他都听说了,一个月好几十呢!
这在公家的厂子里,都是负责一个部门的负责人,才能拿到这么多钱。
他何局的工资,也没这么高。
可见,这工资是多高了。
“老爷子,你也别生气。何伢子他既然没有阻止,就代表这个事情啊,他不是什么大事。再说了,人各有不同,人各有志,总不能勉强。”
六爷爷叹息,他知道这件事情其实是有影响的。
要不然,叶成博怎么在叶志凯走了之后,就改了合同?
这就是之前没有想到这么多,也没想到,自家的叔叔还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。
所以,亡羊补牢,赶紧把合同给改了啊。
他都不敢回村里了,不敢见哥哥们。
他出来的时候,老大可是和他说了,要他看好了何伢子的这个店。
要不然,他一开始是不太想要出来干活的。
他都一大把年纪了,都到了退休的年纪,为何要出来?
一个是确实家里穷,他要出来赚些钱,贴补家用。
家里穷,这是普遍的。
又不是他一家子穷。
可过了这么一年的时间,他们家也没有以前那么穷了啊。
所以说,人的贪念是无穷的啊。
以前那么穷的时候,也没见人怎么样。
结果现在富裕了,反而钻到钱眼里去了。
第二个,他之所以出来,还是因为老大的吩咐。
老大是南竹村叶姓的族长,对南竹村所有人都是很关心的。
苏何这伢子,脑袋聪明,会来事。
这不,老大就想到了,何伢子发展起来了,就可以将南竹村都带挈起来。
这还刚开始,他在这里坐镇,就出了这事情。
还是他自己的儿子带头的,他这都没脸见家里那些兄弟了。
何局也没办法,清官难断家务事,这是六爷爷家里的事情,他也不好办。
“我家里也是,我家那个小子,也是调皮的很啊。你说,这孩子和何伢子比,简直是云泥之别啊!”
两个人在这边讨论,何局就听到一个声音。
“爸,你也不能拿我和怪物比啊。”
何局一听就知道这是自家的儿子,这是又来这里蹭饭吃了。
回过头,就看到儿子进来,旁边是顾冬,这两人关系倒是亲近,吃饭都是一起来的。
那顾冬他知道,之前成绩不太好。
最近倒是成绩有所提升,至少在班上已经是中游了。
可惜自家这儿子,之前成绩还是上游,虽然不是名列前茅,但也是前十啊。
怎么就没什么进步呢?
“你这小子,又来蹭饭?”
何浪瘪瘪嘴:“我不来这里蹭饭,也只能去食堂吃。这里饭菜好吃啊!”
“好吃也不能天天来,人家这也是要赚钱的。”何局恼火,这儿子简直不能要了。
这话说出来,不是在讽刺他们两口子么?
六爷爷连忙站起来拦着:“得了,也都是员工餐。这两孩子,都是何伢子的好朋友,你就当是来家里吃饭了。”
何浪嘚瑟道:“就是,我们可是铁哥们。这点东西算什么?”
何局牙疼,立刻就要起身去打人。
六爷爷拦了一下,何局也就顺势坐下了。
他其实也没太在意这方面,只是心里想着,到时候多给点生活费。
反正他们也都是双职工,不缺这点钱。
说起来,今年又要加工资了,他们家里也更宽裕一些。
今年也给家里邮寄点钱吧,爹娘总是说不要不要,但他不能不给啊。
魔都,苏何带着于途到了地方,没多久,就看到柒局过来了。
等柒局取下帽子,放在一旁,苏何就一起起身,端了一杯茶水:“柒伯伯喝杯茶,先润润喉咙。”
柒局也没拒绝,直接端起来,喝了一杯,又自己倒了一杯:“得了,你不用招待我。我自己来就成。”
“柒伯伯自便就好,今天这是怎么了?”
“在街上抓了几个小偷,这经济上来了,店面多了,口袋里钱也多了,小偷也就多了。”
没办法,大家以前没什么钱,这小偷也没绝迹。
这口袋里钱多了,小偷的人数也就多了起来。
有这种存在的土壤,小偷就少不了。
“柒伯伯您先坐,我已经点了几道菜,您看看还有什么要点的吗?”
苏何将菜单给了柒局,这是柒局给他说的饭店,菜色什么的,柒局肯定是熟悉的。
这是他经常来的饭店,口味肯定是符合魔都人的。
柒局接了过去,看了一下苏何点的菜单:“你这点的,都是招牌菜啊。腌川红烧圈子、白斩鸡、虾子大乌参,鸽蛋圆子、红烧鮰鱼、素菜包、生煎馒头、蟹壳黄,行啊,你小子还知道本帮菜?”
苏何笑了笑,也没有太谦虚:“我就是做饭店生意的,对本帮菜其实也有所了解。事实上,我还挺喜欢吃八宝鸡的。”
本帮菜以红烧、生煸和煨法为多,爱用浓油赤酱。汤卤醇厚,注重原味,咸淡适口。
苏何也不是不喜欢,只是这种菜色,也不能天天吃。
偶尔吃,这可是十分好吃的。
也不是这个菜色比不上辣菜,只是个人的口味而已。
如果苏何也是从小在魔都长大,肯定也更喜欢吃本帮菜。
华夏的八大菜系,并无高下之分,只是因为各地人民生活环境不同而已。
这么大的国家,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,孕育了太多的美食文化了。
俗话说的好,一方水土养一方人,一样米养百样人,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了。
柒局看了菜单,没什么意见,想了想,又叫了老板娘过来,点了几道菜:“这样,加上四鲜白菜墩、蜜枣扒山药、口蘑锅巴汤、炒毛蟹、腌笃鲜这几道,快点做出来,我们朋友也该到了。”
柒局等人是熟客,和老板娘也是认识的。
点完单,老板娘还笑着问了要不要酒。
苏何连忙说自己带了酒来,老板娘也没在意。
他们这一桌点了不少菜,大部分还都是荤菜,她们店里赚的不少,也就不多说。
苏何有些感慨,这要是在后世,肯定会被老板娘拒绝的。
后世的KTV和饭店什么的,都是谢绝自带酒水的。
说白了,酒水是他们主要盈利项目,其中的利润不是一星半点。
想想一瓶酒的成本才多少?
一群人聚餐,喝起酒来,那就不是一瓶两瓶的事情了。
柒局笑道:“你还带了酒来?”
苏何点头:“是啊,柒伯伯。之前我不是送了两瓶给您吗?那是我们自己酿的酒,这一次带来,就是想要看看魔都这边有没有销路。我这都是药酒,但没有药味,保健作用不错的。”
说着,苏何看了一眼于途,于途已经很机灵的打开了一瓶酒。
顿时,酒香味就传了出来。
柒局道:“我还真没想到,我哪天把东西带回去,也没管。这些东西,都是你伯母管着。别说,这酒香还挺浓郁的,快给我倒一杯,我先尝尝。”
“老柒,你这可就不地道了。请我们吃饭,你居然先喝上了。”
一个声音传来,很快,就有人走了过来。
苏何先来了一步,是定的包厢。
柒局这一次帮忙请客,都是一些有头有脸的人,加上人数不少,商谈的又是商业机密,所以苏何想着,还是包个包厢的好。
这样,谈话的时候,也比较机密,免得被人听了去。
门被打开,老板娘带着人过来的。
老板娘带到了地方,就转身出去了。
接着,几个中年男人走了进来。
柒局连忙起身,哈哈大笑:“我这不是帮你们先尝一尝么?这还没开始呢,就被你抓了个现行。”
说着,他上去,一人抱了一下,然后才给苏何介绍。
“大家伙,快坐。我给大家介绍一下,这是我战友老何的侄子。你自我介绍一下。”
因为苏何还是比较外向的,所以柒局想了想,也没必要自己介绍了。
还是让苏何自己来介绍,之后谈话也比较好谈。
虽然来的人都是年龄比较大的,和苏何看起来不是一个辈分的,但商业谈判,大家的身份,还是尽量的保持平等的好。
他也没有打算要帮苏何要什么折扣和补助什么的,没必要。
看苏何的样子就知道,这小子在碧水市那边发展的很好。
而且这酒虽然还没喝到,但闻着酒香味就知道,这酒不一般啊。
于途已经很有眼力见的起身,开始帮忙倒酒了。
看得出,今天来的这几位,都是酒鬼。
嗯,都是好酒之人。
于途在倒酒,苏何就开始介绍自己了:“各位叔叔伯伯,感谢大家今天光临。我呢,叫做苏何,大家叫我何伢子就可以了。我呢,就是一个小地方来的,说实话,我到魔都的时候,看到这么大的城市,我都有些担心。我这么个乡巴佬进城,连路都不敢走了。各位都是我的叔叔伯伯,以后可一定要照顾一下侄子。”
他笑着说出来,可没有人觉得他真是乡巴佬。
尽管大城市的人,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心理上的优越感。
但说实话,还真没有人觉得苏何是个乡巴佬。
苏何穿的不错,今天也是特意的穿的衬衫。
衬衫这东西,国内早就有了,只不过不太流行。
这个时候流行的是的确良的衣服,因为看起来十分的笔挺,这是一种韧性和强力比较高的一类面料,不容易变形。
不过这种布料并不贴身,没有纯棉那样柔软的触感,布料本身的透气性不好,夏天穿着的话会闷热很多。
同时的确良的吸水性也比较一般,大量出汗的话汗液会附着在身体上,从而影响人们的穿着体验。
的确良也不保暖,冬天穿着需要外加其他保暖衣物。
的确良虽然有较好的色牢度,但它的染色性并不好,染料的纤维不容易渗透到纤维内。
所以苏何并不是很喜欢的确良,就找大姐做了几身纯棉的衬衫,穿在身上,既好看,也舒服。
这穿着虽然不是现在流行的,但柒局的几个朋友看到这里,都是心里暗赞:“好一个英俊的小伙子。”8)